安大略省教師學院是安大略省教師專業的監管機構,確保合格的專業人員在安大略省的公立學校任教。然而,作為加拿大最大的自律機構,它享有立法豁免權,不受任何監督,這與它保護公共利益的任務相衝突。雖然公眾可以向學院投訴教師或學校行政人員,但公眾或學院成員不能 投訴 學院及其開展業務的方式。 它不像教育部和學校董事會那樣屬於安大略省監察員的管轄範圍。公眾無法通過網站聯繫到理事會成員(選舉產生的和政府任命的)。學院立法設立的公共利益委員會應監督學院如何履行其任務,該委員會是不活躍的、看不見的。三個因素對公眾信心、透明度和問責制發出了危險信號,這些實體本應是為了保護公眾利益。 新年決議1:立法設立監督機構,進行外部監督,並讓公眾接觸理事會成員。

自 1997 年成立以來,學院一直滑入政治影響力的黑暗和渾濁的水域中,這在一定程度上體現在學院理事會中有大量政府任命的人,不是公眾成員,而是前學校董事會負責人、教育總監和受託人。這些政府任命的人是由學院的高級工作人員招聘的,並由他們推薦給教育部長任命,教育部長為這一優惠程式蓋章。學院沒有為公共任命的職位發佈公開廣告,也沒有為政府任命的公共成員進行招聘程式。 有多少安大略省人被指示通過公共任命秘書處申請?除了那些親自知情的人之外,還有誰聽說過這個政府辦公室? 最重要的是,理事會中沒有為家長指定職位,家長是學院最大的利益相關者,也是在學院應該保護的學生生活中發揮最重要作用的人口部門。 新年決議 2:立法規定公開任命的成員必須是非教育工作者和父母。

學校董事會對學院的運作也有很大的政治影響,因為他們通過教師工資扣除來收取會員的年度會費。因此,學院每年 3500 萬美元的運營預算得到了保證,每年 1 月 31 日學校董事會僱主都會繳納會費,並填補學院的金庫。 安大略省有 30 多個其他監管機構要求其成員每年單獨繳納會費。通過立法的工資扣除計劃,類似於工會會費扣除,學校董事會僱主對僱主通知的針對教師的投訴有影響力,並通過學院的調查和紀律委員會快速跟蹤這些投訴,以確保終止教師的雇傭關係。 這種影響會引起利益衝突,因為沒有對調查過程的監督,也沒有內部的上訴程式。教師成員是學校董事會僱主濫用職權、建設性解僱的受害者,只有在做出紀律決定後才能求助於安大略省法院系統,他們的職業生涯永遠遭到破壞。 這種影響暴露了這樣一個事實,即自然公正原則和發表意見的權利在最初階段就被剝奪了被投訴的成員。決議3:立法由會員自行繳納會費。

此外,家長對教師或校長的一些投訴甚至沒有通過入學階段進入學校的任何調查過程,因為沒有外部監督如何以暢通無阻和公正的方式處理這些投訴。據統計,多年來,公眾的投訴數量應該超過僱主的投訴,但事實並非如此。另一個危險信號。 決議4:立法調查由第三方外部來源進行。

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教師學院於2011年被該省政府關閉,原因是教師工會對該學院的運作施加了不當影響。 有趣的是,這所學院也只存活了20年,就像安大略教師學院無疑將在2017年慶祝成立20周年一樣。  然而,有什麼值得慶祝的呢?公眾不需要一個由政府設立的機構,該機構在沒有監督的情況下運作,在 1996年《安大略省教師學院法 》中受到保護,不受任何監督,沒有內部或外部控制機制,公眾無法進入。Wynne總理需要確保她的政府通過修改立法來解決學院及其運營問題,否則將面臨更多的公共醜聞。新年決議 5:如果沒有政治意願解決新年決議 1 至 4,請關閉安大略省教師學院,以恢復公眾對政府創建的機構的信心。

來源:

https://www.pas.gov.on.ca/scripts/en/home.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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