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我們兒童和青少年學校大流行限制的第三年,家長們有一個獨特的機會來更好地瞭解公共教育,並通過社交媒體網路和自我教育發揮了監督作用。

以下是學校董事會在未來一年需要通過的十二項決議,以與家長建立信任:

  1. 採用公共服務方法——如果無法立即回復,請及時回復電子郵件和電話,至少確認收到。太多的家長對學校董事會人員感到幽靈,無論是在學校層面還是在學校董事會管理部門。
  2. 歡迎建設性的反饋和批評,並放棄否認、解僱、減少或忽視父母擔憂的防禦姿態。在學校董事會的主頁上有一個反饋機制和投訴程式,該機制和投訴程序簡單明瞭,並由溝通人員處理。
  3. 為錯誤道歉:它有助於建立信任和信譽。所有父母要求的是員工是人,犯錯也是人。
  4. 停止與宣導子女權利的父母對抗,尤其是那些有特殊需要的父母,以保護機構行為和錯誤做法,例如剝奪正式識別有特殊需要的學生和制定個人教育計劃的權利。
  5. 對所有工作人員進行人權和為隱形殘疾人士提供住宿的責任方面的培訓。無知和過時的做法是目前學校董事會侵犯人權和歧視的最大原因。
  6. 投資於資訊技術,通過防止網路攻擊和培訓員工如何加密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的文檔來增強資訊的機密性和隱私性。停止將重要檔放在孩子的背包中寄回家的做法,以降低丟失和違規的風險。審查有關學生法律檔案及其適當維護、轉移和存儲的做法。
  7. 遵循教育部的指導方針和政策,並遵守適用於流程、程序和時程表的立法。實施檔跟蹤軟體,以審計和追蹤學校董事會內部系統中的檔。
  8. 更新政策、文件和程式,以符合省級人權法典和無障礙立法,包括在所有檔上提及性別。
  9. 結束用於吸引學生加入學校董事會的大規模媒體廣告活動。這些媒體廣告被錯誤地視為對納稅人資金的濫用,而這種濫用正在直接用於服務和支持學生。
  10. 通過取消學校董事會專業評估服務的候補名單,在提供教育服務時採用兒童權利方法,並向家長提供有關獲得這些服務的計劃、服務和流程的一致資訊。
  11. 尊重家長或學生,讓他們自己受到校長的恐嚇,從而承擔起結束校園欺淩和恐嚇的責任;不要對讓孩子害怕上學、父母對孩子在學校的安全感到無能為力的情況視而不見。學校創傷是真實存在的,使一些父母轉向監控設備來確保孩子的安全。
  12. 總而言之,利用明年的專業發展日來教育、培訓、認證、跟蹤和評估學校董事會的運作效率,以學生的最大利益為出發點,並在教育部門分享最佳實踐的成功。